张艳纹(已死亡)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开元路36号2号楼2单元241室的证号为宁房权证经(私)字第62005011882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国平(张艳纹之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