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海生不动产继承公告
2026-03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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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DCBDCJC(2025)第005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
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
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
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西宁市城东区沪宁路8号东川工业园区不动产
联系方式:0971-8123209 。
序号 | 权利人 (被继承人/遗赠人)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权证号 | 登记申请人 (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
| 5 | 刘存林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 经济技术开发区民和路39号3号楼1单元172室 | 宁房权证经济技术开发区字第055456号/西经开国用(2011)第宅313-03-012号 | 刘海生 |
登记机构:东川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