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黎明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作废声明
2025-02-28
超级管理员
依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(2024)青01民终2373号《民事裁定书》,将异议登记申请人孙紫蓉申请登记的证号为青(2023)东川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证明0003312号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声明作废。
不动产坐落:西宁市城东区金穗路1号5号楼3单元362室
权利人:孙黎明
联系单位:东川工业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办公地点:城东区沪宁路8号东川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
联系电话:0971-8123209
公告日期:2025-02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