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晓娟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声明

2024-03-25 超级管理员

孙晓娟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13号3号楼4单元452室宁房权证经(私)字第62007058420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西经开国用(2009)第宅305-03-040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作废。


特此声明


 


 


声明人:孙晓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