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璐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177很高1号楼1单元1164室,
不动产权证号为青(2023)东川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4414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遗失,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张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