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忠义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13号5号楼1单元161室,不动产权证号为青(2018)东川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513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马忠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