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燕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号16号楼2单元242室的证号宁房权证城东区字第121554号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西经开国用(2015)第G-00295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王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