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声明

2024-11-20 超级管理员

青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金和路15号的证号为西经开国用(2008)第II-018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作废。


特此声明


 


 


声明人:青海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