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智邦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新颜路19号1号楼1单元121室,
不动产权证号为青(2017)西宁市不动产权第0017827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遗失,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李智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