祁巧华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金汇路32号15号楼2单元231室、不动产权证号为青(2020)东川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5744号《不动产权证书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祁巧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