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英业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声明

2026-03-30 超级管理员

赵英业因保管不善,将名下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11号11-25室,证号为西经开国用(2012)第306-11-25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。






特此声明




声明人:赵英业